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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态:蓝英装备拟向实控人募不超3.98亿获通过 一创投行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 昨日晚间,蓝英装备(300293)(300293.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蓝英装备指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蓝英装备于12月5日发布的《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三次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6.8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和股本变动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4,100,775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洪生,其通过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控制公司30.06%股权、通过中巨国际有限公司控制公司7.74%股权、通过一致行动人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1.23%股权,郭洪生合计控制公司39.03%股权。根据《募集说明书》及《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以本次发行价格为6.85元/股及融资规模上限为39,800万元(含本数)进行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为5,810.2189万股(含本数)。郭洪生拟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5,810.2189万股股份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郭洪生直接持有公司5,810.218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17%;通过蓝英自控控制公司24.90%股权,通过中巨国际有限公司控制公司6.41%股权、通过一致行动人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1.02%股权,郭洪生合计控制公司49.50%股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蓝英装备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大幅提升,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资本结构将得以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洪生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态度,有助于进一步增强蓝英装备控制权的稳定性。

蓝英装备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002797)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投行”),保荐代表人为崔攀攀、李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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