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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日讯!“十四五”时期工信部将认定200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将加强财政、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


(资料图)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陆珊珊)9月13日,工信部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

《办法》明确,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集群的财政、金融、产业、创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实好各类惠企政策,加强对集群参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集群的投资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在退出机制方面,《办法》提出,集群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考核集群三年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标签: 特色产业集群 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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