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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粤苏浙减税降费 规模领跑全国 地方持续打出“组合拳”

近日,《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全文发布。预算报告指出,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达20.25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约达17.27万亿元,同比增长11.9%。税收仍然是全国财政收入“主力军”,也是各地经济发展“晴雨表”。相对充沛的市场经济活力和背后超千万市场主体是头部税收大省的“发展密码”,保障减税降费的力度也是只增不减。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直接有效的办法,2013年以来新增的涉税市场主体去年纳税达到4.76万亿元。2022年要坚持减税与退税并举,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退税资金全部直达企业。

根据各地税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粤苏浙三省新增减税降费总额暂居全国前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主体税种均实现8%以上正增长。

此外,2021年对外贸易大幅回暖,也推动进出口税收实现超预期增长。

针对2022年,预算报告提出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同时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查阅各地财税政策发现,除保障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外,粤苏浙等税收大省也在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财税体制改革方向。

2021年粤苏浙减税降费规模领跑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梳理全国31省区市税收数据发现,目前除西藏未公布相关数据外,2021年30省区市税收收入均实现正增长,其中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和北京税收收入总额分别突破万亿元,五地税收收入总和占全国税收总量比重超50%。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表示,粤苏浙等地都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在传统的工业经济基础上,近年服务业包括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形态也在加速发展,推动2021年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此外,2021年对外贸易大幅回暖,也推动进出口税收实现超预期增长。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林江表示,广东、江苏、浙江都是工业大省,但广东外向型经济发展特点更为突出,在2021年对外贸易实现较快增长的情况下,带动外向型制造业发展,推动增值税额实现较大增幅。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1年粤苏浙三省进出口贸易总值均创历史新高,其中广东外贸进出口达8.27万亿元,同比增长16.7%;江苏达5.21万亿元,同比增长17.1%;浙江全省进出口总值也达到4.14万亿元,同比增长22.4%。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得以完成主要税收项目收入,也离不开各地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发挥的“放水养鱼”效应。

近年,为给中小企业等量大面广、支撑就业人口多的群体纾困解难,全国从中央到地方持续铺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其中广东作为市场主体数量全国第一的省份,2021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超1400亿元,为全国首位。

“2021年我们累计申请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近380万元,同时冲减附加税费税基,累计减少附加税费超45万元。”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玉宇对记者表示,“而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方面,迈普医学享受设备加速折旧超19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升级也为企业增加利润超30万元。”

袁玉宇表示,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增加利润、节约现金流,更让企业在持续投入研发、扩大生产等方面保持动力,“我们在2021年7月成功上市创业板。”

除广东外,2021年江苏、浙江两个税收大省新增减税降费总额也分列全国第二、第三位,分别达到1088亿元和超900亿元。得益于政策支持,2021年江苏省新登记市场主体达258.5万户,浙江省市场主体数量也同比增长8.12%,充分发挥“涵养税源”作用,推动两省国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均实现10%以上正增长。

为地方推进减税降费预留空间

进入2022年,减税降费仍然是贯穿全年、覆盖全国范围的重大财税政策之一。预算报告提出,2022年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同时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均提出支持地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政策,使减税降费力度只增不减,为各地推进减税降费预留一定自主空间。

据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22年后,全国31省区市中已有18地针对中小企业或服务业等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出台纾困发展的组合式支持政策。其中,广东、山东、河南等省份主要将减负政策侧重点放在落实、加大税费优惠力度上。比如,广东于近日推出《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广东25条”),聚焦减税降费提出将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在预算报告提出的“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基础上,广东进一步提高减税降费优惠力度。

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谢泓表示,广东25条当中既有强化融资支持、减税降费等解决企业当前现实困难的措施,也有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着眼未来高质量发展的措施,“针对性强、有力度、有温度,相信能有效助企纾困。”

各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突破口”

值得注意的是,除提出2022年将落实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外,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中也都强调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聚焦未来一个阶段的财税体制改革方向,杨志勇表示,财力下沉是一直在推进的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2年财政支出规模将比2021年扩大2万亿元以上,其中中央部门支出继续负增长,新增财力要下沉基层,主要用于落实助企纾困、稳就业保民生政策,促进消费、扩大需求。

此外,“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改革、增值税相关税制改革、消费税法和增值税法的推出等也都在探索研究的过程中。但今年还是稳字当头,对经济稳定性影响较小的规范性改革可以持续推进”,杨志勇说。

那么,各税收大省又有何新举措?

2021年《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出台,提出对符合税制改革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方向的税收政策,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内支持在沿江省市优先实施。

其中,明确要落实好现行启运港退税政策,解决长江航线长、江海中转耗时久等制约沿江货物出口退税速度的关键问题。同时,提出对沿江省市吸引聚集人才积极予以资金倾斜支持,支持沿江省市依法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津贴补贴、科研经费等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

2022年初广东召开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指出,2022年要突出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其中包括推动预算管理改革落实,深化数字财政系统应用,以及创新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数字财政”或成为广东探索推进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作者:郑玮,马涛 编辑: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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